一、何為國家安全?
國家安全,是指國家政權、主權、統(tǒng)一和領土完整、人民福祉、經濟社會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(tài),以及保障持續(xù)安全狀態(tài)的能力。
二、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?
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:
政治安全、國土安全、軍事安全、經濟安全、文化安全、社會安全、科技安全、網絡安全、生態(tài)安全、資源安全、核安全、海外利益安全、生物安全、太空安全、極地安全、深海安全。
三、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由來?
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(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)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,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(jié)日。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第十四條規(guī)定,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。
四、2022年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動主題?
2022年的活動主題是“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,感悟新時代國家安全成就,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”。
五、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義務的直接由來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第十一條規(guī)定,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、企業(yè)事業(yè)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,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。
六、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?
關于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,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(guī)定了以下幾個方面:
(一)遵守憲法、法律法規(guī)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(guī)定;
(二)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;
(三)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(jù);
(四)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(xié)助;
(五)向國家安全機關、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(xié)助;
(六)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等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義務。
此外,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(xié)助。
七、日常工作生活中應提高警惕注意發(fā)現(xiàn)哪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?
需要警惕的活動為:
1、一些可疑人員未經批準到內部作調查,進行科技、經濟、企業(yè)等情況搜集。
2、境外電臺、電視、網絡等傳媒的煽動、造謠。
3、境外組織和人員出現(xiàn)在軍事、保密單位周邊,乘機盜取秘密情報和信息。
4、有境外背景的組織和個人,利用一些群眾不滿情緒,煽動與政府對抗。遇到這些情況,應立即報告。
八、何為間諜行為?
間諜行為包括:
1、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、資助他人實施,或者境內外機構、組織、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;
2、竊取、刺探、收買、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;
3、策動、引誘、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;
4、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;
5、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等。
公民和組織發(fā)現(xiàn)間諜行為,應當立即向國家安全機關報告,可以撥打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1233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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